主旨:檢送本局辦理111年度所屬機關學校第一梯次「志工特殊教育訓練」實施計畫一份,詳如說明,請轉知貴屬志工參加並協助報名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志願服務法第9條,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,志願服務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。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訓練,由志工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二、本研習僅辦理教育類志工特殊訓練,請各校輔導所屬志工,自行至「臺北e大」或「港都e學院」之「志工基礎教育訓練(6小時版)課程」,並下載列印學習證明。
三、研習日期時間及地點:
(一)研習日期:
1、第1場次:111年1月26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5時。

2、第2場次:111年1月27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下午5時。
(二)研習地點:前鎮高中禮堂(前鎮區鎮中路132號)。
四、研習對象:
(一)以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尚未取得「服務紀錄冊」志工為主,或已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(非教字類)需完成教育特特殊訓練之成人志工。
(二)以目前在校從事志願服務之成人志工(學生志工非經專案申請教育局核准通過,不予錄取)為優先錄取對象。其他身分別(如:學生)請專案報准後始可參加。
(三)本梯次辦理2場次,每場次名額預計為500位(最多到600位,額滿為止),每名志工請擇1日參加。
五、報名事項:
(一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1日(星期二)中午12:00止。
(二)報名方式:採用網路上傳報名,報名上傳方式:至鎮昌國小校網右方「對外承辦活動」-「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」-左方「上傳區」依照步驟上傳報名表。
六、錄取公告:錄取名單將於111年1月12日(星期三)8:00至1月13日(星期四)16:00,公告於「鎮昌國小首頁」右方「對外承辦活動」-「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」-左方「公告下載區」,承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是否錄取,請務必於公告時間內自行上網確認名單是否正確。
七、聯絡方式:鎮昌國小學務處生教組8116575轉821或827。
八、請轉知報名者:

(一)午餐請學員自理。(承辦單位提供代訂便當服務)
(二)為響應環保,請自行攜帶水杯。
(三)研習會場冷氣冷房效果強,溫度調節後仍偏冷,請研習學員記得戴厚外套備用。
(四)為響應環保,請搭乘捷運(R5-前鎮高中站下車)或儘量共乘,前鎮高中汽機車停車位有限,停滿即不開放入內。
(五)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需完成志工訓練課程:(1)基礎訓練課程6小時。(2)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第2項規定,由本局訂定特殊訓練課程8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