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3學年度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
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」1份,請各校(園)轉知
校內相關人員及家長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30008539號函辦理。